美 國 南 加 州 華 人 聯 合 總 會
章 程
第一章:總 則
1. 名稱: 美國南加州華人聯合總會(以下簡稱“南華總”),英文:
“Chinese American Federation”,簡稱“CAF”,网址:www.cafed.org。www.ChineseUSA.org
2. 性質: 南華總是在美國加州政府注冊的非盈利、非政治性社會團體,由美國
南加州的華人社團、工商企業自愿聯合組成。
3. 宗旨:
(1) 增進美國南加州地區華人社團、工商企業之間的聯系和友誼,團結互助,
共同發展,維護權益,提高華人群體的社會地位;
(2) 增進美國南加州華人社團、工商企業与美國官方、群眾團體、工商企業
的聯系与交流,擴大參政議政,提高華人群體的影響力;
(3) 增進南加州地區華人社團、工商企業与中國各地的聯系,促進美中友好,
為美中兩國人民在經濟、文化、科技和教育各領域更廣泛的交流与合
作貢獻力量;
(4) 動員和組織南加州地區華人社團、工商企業籌建南加州中華文化中心
簡稱“南華文化中心”。
第二章:組 織
4. 凡在美國南加州注冊的華人團體、工商企業,承認本會章程,提出入會
申請,經兩名會員介紹,履行入會手續,即可成為本會會員;
5. 南華總設理事會,监事会;
6. 理事會設主席一名,理事若干名,监事会设主席一名,监事若干名;
7. 南華總設會長一名,常務副會長兩名,副會長若干名,由常務理事會議
選舉產生。會長、副會長每屆任期兩年,可連選連任一屆;
8. 會長職責為:領導南華總工作机构;執行并具體實施南華總各項決議;
組織、安排各項活動,為會員服務,以達本會宗旨;代表本會出席各种
社區活動;代表本會簽訂各种法律文件;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協助會長
開展工作;
9. 南華總設工作机构,其組成為:秘書長一名,財務長一名,總務長一名;
副秘書長、副財務長及副總務長各若干名;
10. 南華總工作机构下設若干工作委員會,分工負責各項專業工作;
11. 南華總經費來源:會員繳納的年度會費;會員樂捐;社會各界贊助;
本會經營收入。所有財務收入及支出均嚴格按照本會財務制度執行;
12. 南華總工作机构運行規則及財務制度另行規定。
第三章:會員和會員大會
13. 本會會員有以下權利:選舉權和被選舉權;參加本會活動,獲得本會各
項服務;對本會工作的建議、批評權;
14. 本會會員有以下義務:遵守本會章程,按時繳納會費,執行本會決議,
維護本會合法權益与聲譽;
15.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,其功能為:
(1) 審議南華總年度工作報告;
(2) 審議南華總年度財務報告;
(3) 批准南華總新一年工作計划及財務預算;
(4) 選舉新一屆領導机构(逢選舉年)。
第四章:南華基金會
16. 為弘揚光輝燦爛的中華文化,使其在海外發揚光大,世代接替,南華總
以籌建“南華文化中心”為義不容辭的責任和使命。為達此宏偉目標,
本會設“南華基金會”;
17. 自南華總及南華基金會成立后兩年內,凡向基金會捐助伍千美元以上者
可擔任基金會董事;
18.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,副董事長若干名,董事長、副董事長由董事會全
體會議選舉產生;
19. 南華基金會負責“南華文化中心”建設資金的籌集、管理和使用;
20. 南華基金會為隸屬于南華總的股份制經濟實體,其具體運作管理細則另定。
第五章:其 它
21. 本章程未盡事宜,依照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有關法律辦理;
22. 南華總常務理事會議對本章程有最終解釋權。
美國南加州華人聯合總會
2005年3月23日修訂稿
(待2005年4月3日理事大會通過)